近日,根据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书面回覆立法会议员查问时表示,截至2024年5月底,投资推广署共接获约250宗申请,并已批出超过100宗申请的净资产审查,就40宗申请作出“原则上批准”,让申请人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不多于180天作出投资,如果所有申请均获批,将可为香港带来超过75亿元的资金!
香港投资移民申请资格
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
2.在提出申请前2年,实际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净资产或净资本;
3.适用范围:
外国国民;
中国籍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澳门居民;
台湾华籍居民;
4.申请人没有不良记录;
5.证明有能力为自己和受养人(如有)提供在香港生活及住所的经济能力;
6.受养人安排:获批申请人可以携同受养人来港,包括配偶、同性/异性伴侣以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这一点与8年前的旧计划基本一致。
新香港投资移民计划--申请流程
证明3000万净资产
申请人需要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申请核实自身的净资产是否符合规定。
申请人需要自费聘用《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所界定的执业会计师,协助证明申请人是否符合净资产规定,以及将净资产审查申请书连同履行规定文件以及相关文件一并提交。
核查净资产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会确认申请人的资格并且审查净资产是否符合规定。
在确认符合后,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会向申请人发出相关的审查证明书和把有关结果通知入境处处长。
申请入境
(一)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签证/进入许可
申请人必须在符合净资产规定审查证明书的有效期内向入境处申请入境签证/进入许可。
香港入境事务处按入境事宜的角度审批完成后,给予申请人“原则上批准”。
申请人可获发签证/进入许可,以访客身份来港不多于180天,以便在期间完成承诺的投资。
注:在得知自己符合计划规则内的净资产规定并拿到投资推广署的净资产规定审查证明书之后,一定要在证明书有效期内提交此申请。
(二)正式批准入境申请
申请人在规定期间完成已承诺投资,并拿到投资推广署发出的符合投资规定审查证明书。
必须在该证明书的有效期内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将继续审批签证/进入许可申请,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好后,给予申请人“正式批准”。
一般来说,申请人和受养人(如有)获准只受逗留期限限制,在香港逗留不多于24个月,申请人须在整段期间内持续符合规定。
延长逗留期限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核实申请人符合投资管理规定之后,会向申请人发出相关的审查证明书,并通知香港入境事务处结果。
1、假如申请人还是没有拿到相关的审查证明书,申请人和受养人(如有)要在到逗留期限之前向香港入境处处长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2、香港入境处处长会根据申请人能否随后提交审查证明书,判断申请人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如果入境处处长认为申请人和受养人(如有)依旧符合本计划所需的资格准则,一般会给予不多于3年的延长逗留期限。
永久居留/无条件限制逗留
与其他人才计划一样,如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如循新投资者入境计划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并在符合《入境条例》(香港法例第115章)任何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如申请人未能符合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的规定,但连续不少于七年符合本计划的投资管理规定,则投资者及其受养人可在七年期满后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无条件限制逗留(即让他们进入香港并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条件或期限所限制)。
项目优势:
1、无需创业、经营要求;
2、无学历要求;
3、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丰富,投资范围基本涵盖所有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存款证等;
4、已投资资金可以在获许投资资产中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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