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近的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入境执法标准,绿卡持有人离境时间的管理变得更加严格,针对离境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绿卡持有人,CBP将发出警告并在下次入境时继续追踪其离境时间。
而对于离境时间超过一年且没有再入境许可或SB-1签证的绿卡持有人,CBP可能采取扣留绿卡、罚款或要求签署I-407自愿放弃绿卡声明等措施。
通常情况下,美国绿卡持有人的离境时间不应超过180天,以确保其永久居留身份的有效性。
SB-1签证是一种特殊的移民签证,适用于离境时间已超过一年、且未办理再入境许可或许可已失效的绿卡持有人。
申请SB-1签证的要求之一是证明离境超期是由于非自身因素或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的。
如果SB-1签证申请获得批准,绿卡持有人将能够重新入境美国。
面对被要求签署放弃绿卡声明的情况,长期未返回美国的绿卡持有人有权选择拒绝签字,若他们并非自愿放弃绿卡。
在拒绝签字后,边境移民官可能会向当事人发出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案件将移交至移民法庭审理,绿卡持有人可获得临时入境许可。
在移民法庭上,绿卡持有人可提供一系列文件,以证明自己有意长期居住在美国,并与美国有紧密联系,这些证明文件包括年度纳税记录、美国的常驻地址(产权证明或租房记录)、美国信用卡及使用记录、美国驾照、在美工作或设立公司的证明以及子女在美国就读学校的证明等。在提交证据后,移民法官将裁定绿卡是否继续有效。
为避免出现上述复杂情况,若绿卡持有人计划在美国境外停留一年以上,应在离境前做好充足的准备。
离境前的准备事项:
在离境美国之前,临时绿卡持有人应当确认自己绿卡的有效期限,以免在离境后绿卡过期导致再次入境美国时出现问题。
临时绿卡通常有效期为2年,若打算延续永久居留身份,则需在临时绿卡到期前递交永久绿卡申请材料。
提交永久绿卡申请后,移民局会发送延期通知,使临时绿卡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若临时绿卡未能自动延期,申请人可前往移民局,申请在护照上盖章(I-551章),以延长临时绿卡期限。
若计划离开美国超过一年,最好在离境前申请再入境许可(re-entry permit),通常该许可的有效期为两年。
同时,外籍人士若正在进行永久居留身份调整且打算离境美国,需提前申请回美证(advance parole)或持有有效的非移民签证。
否则,再次入境时可能会遭遇拒绝入境的情况。
为了避免发生上述复杂情况,如果绿卡持有人计划在美国境外停留一年以上,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若在离境前未作充分准备,绿卡持有人在入境美国前也可寻求专业移民顾问的帮助,根据个人情况制定最佳的策略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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